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留金欧[2019]54号通知,2019年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学生赴俄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
1、选派对象: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10日后出生)。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5、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者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二、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
1、选派对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2、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10日后出生)。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5、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者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三、其他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身体健康, 心理健康。
4、曾获国家公派资助赴俄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赴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5、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
四、报名程序
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
咨询报名:焦老师
联系电话:84710340
报名地址:国际交流处外事公寓102室
国际交流处
2019年3月6日